行政處罰決定書
京工商西處字(2016)第 2056 號
當事人:北京參考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區誠實胡同1號2幢2層
注冊號:110102013192239
法定代表人:稅立
經查:當事人在《參考消息.北京參考》“2014年9月16日第5版發布“德貝植牙”廣告,廣告內容中出現“率先開展后牙咀嚼功能重建種植技術、前牙美學種植技術、骨存量嚴重不足種植技術、ALL-ON-4全口無牙即刻種植技術”廣告用語。2014年12月11日第5版、2014年12月17日第16版發布“拜爾昊城口腔醫院”醫療廣告,廣告內容中出現“YSGG水激光舒適無痛種植技術是一項革命性的創新技術”廣告用語。發布上述廣告共收取廣告費用300元。上述廣告用語屬醫療技術和診療方法用語。
上述事實有當事人陳述、詢問筆錄、違法廣告報紙刊樣和當事人提交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廣告經營許可證、廣告收費發票等證據佐證。
本局于2016年5月4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一)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上述違法醫療廣告,做出如下處罰:罰款20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就近銀行繳納罰款。逾期繳納,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西城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16年5月26日